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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- 產品經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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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說明:


?學歷:大學(含)以上(資工、資科、資訊、電子、機械、電機、資管、工管、企管、工業工程、應數、統計、電信、通訊等相關系所)畢業

?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:具備5以上(碩士學位3年以上)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:

1.具備CRM應用如忠誠會員管理系統、會員點數系統、定位行銷應用、禮票券系統等系統在連鎖流通業、服務業、廣告業或貿易業之實務規劃及導入經驗。

2.具C#、.Net Framework程式設計與企業客戶資訊系統分析規劃或開發管理經驗。

3.具有企業客戶專案/產品規劃、商機媒合建立與行銷規劃等相關實務經驗。

另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:

4.具備微軟Dynamics CRM 2011/2013/2015/Online導入或是客製化開發經驗。

5.具DW/BI系統開發經驗,熟悉資料倉儲及商業智慧整合開發運作。

6.具資料探勘(Data Mining)分析經驗。

7.具巨量資料或資料倉儲(Teradata)系統操作經驗,並熟悉如:SPSS modeler、R等任一分析工具。

8.具備下列證照尤佳:

?Microsoft Dynamics CRM 4.0/2011/2013/2015/Online認證

?MCSE/MCDBA/MCSD/MCT/MCTS/MCPD/MCITP等認證

9.具備多益測驗(TOEIC)550分(或全民英檢中級)以上尤佳。



工作地點:


台北市中正區


工作時間:


日班


工作性質:


全職


職務類別:


系統工程師系統維護員/操作員系統分析師


工作待遇:


面議


需求人數:


1人


到職日期:


不限


職缺更新:


2015/11/27






求才條件





身份類別:


不拘


學歷限制:


大學 以上畢業


科系限制:


資訊工程學類, 資訊管理學類, 工業工程學類, 電機工程學類, 通信學類, 工業管理學類


工作經驗:


5年以上工作經驗


附加條件:


貳、一般資格條件


一、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

二、性別與年齡:不拘。


三、其他:


(一)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,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。


(二)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(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);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(認)證。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,請及早申請,以免損及本身權益。


參、報名期間及方式:


一、報名期間自2015年11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15:00至2015年12月7日(星期一)中午12:00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
二、報名方式:


(一)一律採網路報名(https://rmis.cht.com.tw/portal/hrems/pre_login.jsp)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。


(二)報名表件【凡報名履歷表登(上)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】


1.履歷表、自傳(請上網登錄,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)。


2.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證書及全份學業成績單(請自行掃描後上載)。


3.碩士論文、著作或研究計畫等(請自行掃描後上載)。


4.具備類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(請自行掃描後上載)。


5.技能檢定、證照(無者免附)(請自行掃描後上載)。


6.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,需檢附證明文件(請自行掃描後上載)。


三、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、E-mail、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等,以利通知。


※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(證件)如有偽造、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,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

肆、遴選日期、方式及成績計算:


一、遴選日期:(由用人機構以電子郵件E-mail通知)。


二、遴選方式:分二階段進行,第一試為「資歷(論文)審查(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)」,通過第一試之人員,再通知參加第二試「口試」。


伍、其他相關規定:


一、試用:


(一)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,始完成遴選程序,並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,追溯自報到日起(試用開始之日)正式僱用;試用成績不合格者,不予僱用。


(二)如有隱瞞精神疾患,且足以妨礙工作者,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。


二、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,服務未滿4年,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。


三、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,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,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。


四、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,必須符合各類組應試條件規定,經錄用後應辦妥離職手續,依錄取類組分發用人機構報到。除職階及待遇按錄取類組重新核定外,其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。


五、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,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,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。


六、體格檢查:


(一)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,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,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,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

(二)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錄取者,分發報到時免繳交體格檢查表。




陸、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,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19條規定,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、類別及利用等,請務必詳閱中華電信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。




柒、其他有關招募作業相關事項,本公司用人機構另以E-mail或網路公告通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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